一、依據本府109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成效評鑑計畫」辦理。
二、請於各項大型活動、所屬公佈欄、電子看板及網站上協助張貼、宣導附件海報及宣導語,共計2幅(如附件)及4則(如下)。
宣導語4則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受罰。
三、相關活動宣導照片電子檔,請於109年8月30日前送本府經濟發展局參存(電子郵件請傳送:10021098@mail.tycg.gov.tw),俾憑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