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0年7月6日桃教秘字第1100058426號(諒達)辦理。
二、本案實施期間: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
三、本案辦理內容:
因應疫情,本次活動可採線上互動、多媒體及社群平台等多元方式辦理
(一)辦理親職教育或生命教育課程(至少1場) (包括:運用平面文宣、多媒體、社群平台等多元方式進行宣導或辦理工作坊)。
(二)辦理暑期少年休閒育樂活動各校獨自辦理(未結合民間團體),並注意場所設備安全,實地勘查會場地點,研擬緊急應變機制,備妥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活動安全。(至少1場,實體或線上互動等方式彈性辦理內容依學校資源與需求多元呈現)。
四、請各校配合於110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上述預定辦理內容規畫及成果,登錄於本府教育局線上填報暨通知系統—110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標號620及621共2項)。
五、倘活動於8月20日後辦理,請先線上填報活動基本資料,相關成果可於活動完成後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