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8年5月30日桃教資字第1080046071號函續辦。
二、旨揭學生卡為本市學生證,以學校為單位申請,學生可依自由意願選擇「悠遊卡」或「一卡通」公司之卡片,且需簽署學生卡個人資料同意書並選擇是否開啟電子票證功能。
三、本市學生卡搭乘公車優惠部分,悠遊卡或一卡通公司卡片皆為國小5折及國、高中75折優惠,其餘優惠詳見本市市民卡網站(https://card.tycg.gov.tw/ap/welcome.html)。
四、學生資料上傳方式及期程:
(一)108學年度起所有學校新生製卡均由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進行作業。
(二)各級學校新生預估數填報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3日下午5時止,請盡快至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填報以利統計今年度新生製卡預估數量。
(三)資料上傳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8日止,請於期限內上傳,以利各校於10月底前取得學生卡。
(四)各級學校舊生換補卡作業仍維持由桃園市民卡卡片管理系統 (https://citycard.tycg.gov.tw/)進行作業。
五、學生資料上傳注意事項:
(一)學生資料部分:
1、中輟、長期請假等未到校之學生,資料請勿上傳,待學生回校正常上課後,再由換補卡作業申請。
2、不論同意或不同意開啟電子票證功能之學生,資料皆須完整上傳。
(二)學生照片部分:
1、因學生卡具身分辨識功能,請檢視學生照片完整後再行上傳。
2、照片請依證件照方式拍攝,提供近半年之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淺色或白色背景之直式照片(大頭照)。
3、照片常見問題如下:拍成橫式(風景照)、拍成全身照、人物太小、光線太暗、背景複雜、照片橫躺未轉正等。
六、學生卡個人資料利用同意書免送本局,請學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為保管,俾利查考。
七、本案如有疑問,洽詢方式如下:
(一)發卡問題請洽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許志豪候用校長(電話3322101分機7511)。
(二)資料、照片上傳或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凌羣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專線(電話02-2191-6066,服務分機:北區學校請優先使用:8045、8050,南區學校請優先使用: 8046、8048)。
(三)各級學校換補卡作業請洽全誼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專線(電話02-2264-2345分機4)或該公司駐府工程師謝政霖先生(電話3322101分機6956)。
八、檢附學生卡個人資料利用同意書1份。